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9月23日消息,日前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,其中包括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刘星泰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,违规收受礼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。
据通报,2021年至2023年,刘星泰在牵头推进海南省重点民生工程项目中,无视有关规定要求,3年内仅2次顺道前往现场调研,每次停留不足半小时,并安排拍照“打卡”。
多次违规收受党政干部、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和酒水、高档定制服装等礼品;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,相关费用由对方支付。
刘星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、缓期二年执行。
公开资料显示,刘星泰出生于1963年1月,山东利津人,曾任山东省日照市委书记,海南省副省长,海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,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。
2024年5月,刘星泰官宣落马,同年11月被“双开”。通报指出,他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,打折扣、搞变通;在推进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;违反组织原则,作风专横霸道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。
今年8月26日,广西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,对刘星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 法院查明,刘星泰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、业务承揽、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,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.16亿余元。 此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其他7起案例,请见链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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